滨海新区公司商标申请需了解的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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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公司商标申请需了解的要点

作者:天津润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5-15 08:32:37

商标是一个企业的标志,是企业发展的必须品,所以企业很需要一个商标来表示自己的“身份”;因而出现了企业商标购买事件,有买卖就会有风险,企业在购买商标过程中有三点一定要注意:在商标转让流程中的签字、盖章、做登记是保障,一定不能少。

1、商标受让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时使用);

2、商标转让人与受让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转让申请书;

3、商标受让人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自然人)复印件、个体工商户登记证;

4、商标转让人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自然人)复印件;

5、天津商标注册证书/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6、转让方和受让方签字或盖章的商标转让协议一份。

在购买商标的期间,不是做好这几项就能防止风险的,买方也要做好下列审核确认工作:

1、要确认商标所有者是否还存在?商标所在企业是否已经注销?如果是个人,个人是否已经死亡。如果企业注销或个人死亡已满一年,那商标的所有权便消失了,这样的商标是不能购买的。因此,转让中所作的声明公证便是确认所有人是否还存在的最好方法。

2、确认商标的状态和商标所处的注册阶段。有些商标是在初审公告期、公众异议期、复审期间等,会严重影响商标受让后的价值评估。商标注册公司一般不建议购买这样的商标,因为这种状态的商标不能保证能够成功转让到买方名下,或者说将会处于权利不稳定状态。但是,如果买方看中了该商标,商标代理人也会根据情况进行建议,价格也会有所不同,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不同的建议。商标的状态可在国家工商局商标网官方网站上查询。购买商标最好上专业的商标转让网站。

3、确认商标是否许可他人?是否被质押?这些情况最好委托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确认,确认商标在转让之前是否已经许可他人使用,并且时间尚未到期,或商标在转让前已经被质押抵债或已经被转让。

首先需要了解的是商标申请在哪里都是一样的,注册商标和申请商标流程都是一样的,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商标申请的话是按照类别收费的,所以看您最终注册商标的类别有哪些。一般商标每件十年有效期,十年之后商标是需要续展的费用。

第一步:商标查询。根据客户提交的商标及商标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给予专业的查询,依据查询的结果,给予客户需申报天津商标注册可行性行分析及建议,最大限度降低商标被驳回的风险。

第二步:申请注册。①申请报标阶段:当天上报商标局当天返回商标局报送清单;②商标局审查阶段:形式审查通过商标局发出受理通知书实质审查;③初审公告、核准注册阶段:实质审查通过初审公告异议期核准注册。

申请注册商标的时间:1、商标局大约3个月左右发出受理通知书;2、商标局在9个月内给予审查通过商标予以初审公告3、初审公告期3个月;4、商标注册完成整个时间大约需要15个月左右;5、除商标局在9个月内初审公告通过审查的商标和初审公告期3个月是法定期限外,其它时间均为预估时间,由于商标局审查方面的特殊原因,可能个别商标注册完成时间有所延迟。

不同的商标申请人所需要的材料也是不一样的1、法人名义:营业执照复印件、清晰的商标标识、申请书、委托书。2、个人名义:身份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清晰的商标标识、申请书、委托书。

商标侵权抗辩必须准备哪些证据?商标侵权即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那么商标侵权抗辩必须准备哪些证据呢?商标侵权抗辩必须准备哪些证据正当使用抗辩:

1、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2、三维标志注册商标中含有的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要的商品形状或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3、天津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

侵权不赔偿抗辩:

1、注册商标未使用抗辩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诉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诉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合法来源抗辩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销售商合法来源抗辩的构成条件:(1)认定是否知道自己销售的商品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可以考虑以下因素:注册商标的知名度、销售商的经营规模、销售商品的进货和销售价格。(2)认定是否合法取得,可以考虑以下因素:有供销双方签订的进货合同且经查证已真实履行的、有合法进货发票且发票记载事项与涉案商品对应的、有供货单位合法签章的供货清单和货款收据且经查证属实或供货单位认可的、以合理的对价取得商品。(3)说明提供者销售商应当说明提供者的姓名或企业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能够查实的信息。

什么是组合商标?

组合商标是指用“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六要素中任何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要素组合而成的商标。组合天津商标注册后应作为一个完整的整体对待,不可以更动其组合或排列,不可以擅自改动某一部分。

组合商标综合了文字商标,图形商标,三维商标或颜色组合商标之间的不同特点,各具文图色型,形象生动,引人注意,易于识别,便于呼叫名称等特点,所以得到了普遍而广泛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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