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区企业商标申请需准备哪些材料?

天津商标注册代理电话

产品分类

联系我们

  • 天津润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河北区企业商标申请需准备哪些材料?

河北区企业商标申请需准备哪些材料?

作者:天津润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5-25 08:12:42

天津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商标法》第40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本条规定是我国关丁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的基本规定,根据该规定,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该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

(2)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许可人对被许可人的商品质量负有监督义务。

(3)经许可使用注册商标,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根据司法解释,如果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报商标局备案,不影响该许可合同的效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在确认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效力时,不因未办理备案手续,就确认该使用许可合同无效;但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办理备案手续方能生效的,应当依照约定处理,确认该许可合同无效。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没有办理备案手续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所谓善意第三人,是指对该未备案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不知情(不知道、不应当知道)的人。

不能对抗,是指在先订立的没有办理备案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效力,不能抵抗善意第三人与注册商标人之间就该商标在后所订立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应当依法受到保护。比如,甲和乙签订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约定由乙方独占使用该商标,但是没有向商标局办理备案。之后,甲方又和丙方签订了普通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向商标局办理了备案。

那么虽然乙方依据合同有权独占使用商标,但由于其没有备案,因此,不能依据其与甲方签订协议要求确认甲方与丙方签订的合同无效。

3月13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山东省泰安市举办商标行政保护专题研讨会。来自北京、上海、山东、浙江、江苏、广东、甘肃、青海等省市商标处的人员共30余人参会。与会代表围绕如何进一步加强商标行政保护展开交流与讨论。

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打击侵权假冒行为是国家工商总局履行市场监管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前不久举办的全国两会新闻发布会上,张茅局长谈到,赞成一些企业家提出的“像打击酒驾行为一样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的形势下,加强商标保护就是保护创新成果。

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是保护商标专用权的主要力量,2016年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各类商标侵权假冒案件2.82万件。张茅局长在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会议上对2017年的天津商标注册和保护工作作出重点部署。此次会议的召开,是商标局为贯彻落实张茅局长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

据了解,2016年,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已取得明显成效。2017年,商标改革工作的重点将转向大力加强商标保护,深入推进商标监管执法改革,切实提升监管效能,为市场主体有效利用商标品牌获取竞争优势创造公平的市场环境。

在座谈会上,与会代表围绕网络商标侵权假冒行为查处,跨部门、跨地域执法协作,商标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以及开展统一市场监管框架下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等商标行政保护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展开研讨并提出了兼具科学性和可执行性的建议。

天津商标注册流程一、商标注册流程(全国通用):

1、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商标样稿、确定商标保护的商品或服务类别;2、资深代理人进行专业、免费、的商标查询,查询商标是否可以申请注册3、签订代理合同,专业商标代理人制作材料并报送至国家商标局;4、递交后2-3个月左右商标局会下发《商标受理通知书》;5、9个月左右,商标若通过审核即可进入初审公告期;6、初审公告期3个月,若无人提出异议,商标即可成功注册并注册公告;7、注册公告后3个月左右可领取《商标注册证》;8、工作人员全程跟进,确保稳妥、高效的处理每一个商标案例。

温馨提示:1、由于我国采取商标申请在先原则,对于商标信息应注意保密,并及时办理注册申请手续。2、如果根据巴黎公约享有优先权的商标申请人,需要提交该优先权的相关证明文件。3、商标注册完成后,有效期为注册之日起十年,有效期内无需缴纳任何费用。商标有效期届满前六个月办理续展手续,需缴纳续展费用。

商标注册的风险:

1、商标查询存在空白期一个最大的风险,查询是否有在先权利冲突时有6个月左右的盲区。因为现在查询的数据情况都是6个月之前的申请,最近6个月内提交的申请都查询不到,所以这6个月属于查询空白期,有可能在空白期内出现相同或者类似的商标,这是无法避免的。2、商标局审核员的判定每个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都是通过各个审查员独立完成的,由于不同的审查员在专业范围、知识面及工作经验、责任心等方面存在着一定差异,审查结果必然会受到主客观方面多种因素的影响。针对相同类型的个案,不同的审查员、不同类别的审查员可能得出截然相反的判断结果,而且法律也赋予审查员在审查过程中,根据个人理解所行使的自由裁量权。因此人工审核受到主观因素等影响,审核结果出现失误,在所难免,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们会及时传达给客户,根据具体的情况,提供具体的解决方案。3、商标公告与异议如果商标实质审查很顺利,商标局经过审查核准公告了商标,另一个风险就是在三个月的公告期内,可能会有人提出异议,任何人都可以提出,这样会拖延拿到《商标注册证》的时间;如果异议成功,又没有在法定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答辩,该商标将无效。

专利挖掘的目的不仅在自己进行研发前要进行专利检索分析,避免做无用功,在产品研发后还要重新进行检索,避免自己的新产品反而侵犯其他人的专利权,专利挖掘工作,要建立在对技术创新的把握基础之上,是对技术创新的后续工作,能够充分体现企业或者单位的创新能力。经专利挖掘后形成的专利,则是企业单位宝贵的无形资产。专利挖掘是为了从科研生产当中发现可以用来申请专利的创新点,让科研成果得到充分保护,从而使科研过程中付出的创造性劳动得以回报,是一项极富技巧的创造性活动,是将技术创新以申请专利的形式确定下来,成为企业的无形资产。专利挖掘工作,要建立在对技术创新的把握基础之上,是对技术创新的后续工作,能够充分体现企业或者单位的创新能力。经专利挖掘后形成的专利,则是企业单位宝贵的无形资产。专利挖掘的作用:

1、通过专利挖掘,对技术创新成果进行全面、充分、有效的保护,全面梳理并掌握可能具有专利申请价值的各主要技术点及其外围的关联技术,避免出现专利保护的漏洞。

2、通过专利挖掘,可以更加准确地抓住企业技术创新成果的主要发明点,对专利申请文件中的权利要求及其组合进行精巧设计,既确保相关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尽可能大,又确保权利要求的法律稳定性,提升了专利申请的综合质量。

3、通过专利挖掘,尽早发现竞争对手有威胁的重要专利,便于企业进行规避设计以规避专利风险。简言之,对于企业而言,做好专利挖掘,有利于实现法律权利和商业收益最大化、专利侵权风险最小化的目标。

4、通过专利挖掘,站在专利整体布局的高度,利用核心专利和外围专利相互结合进行组合、卡位,形成严密的专利网,一方面培育巩固企业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与竞争对手形成有效对抗甚至在相关技术要点上构成反制。专利挖掘的目的可分为成果保护型和包围拦截型。

成果保护型:是指将技术创新成果申请专利以进行法律化、权力化,有效保护企业的技术研发成果不被他人抄袭复制。包围拦截型是指针对竞争对手的技术或产品路线进行研究,进而制定相应的专利挖掘规划和技术研发策略,提前设置外围专利,干扰和遏制竞争对手的专利策略。

在明确目的之后,专利挖掘的基本操作思想是从全局宏观的视野来进行观察并准确选取切入点和重点:

1、从产业链和技术链的高度指导专利挖掘。专利挖掘的技术性、专业性很强,只有从技术创新项目所属产业,所属技术领域进行相对宏观的整体观察,才能明显提升专利挖掘的整体层次,既考虑技术创新点本身,又考虑到技术创新点在产业链,技术链上的地位、作用和价值,真正做到见树又见林。

2、从现有技术对比出发,聚焦差异和贡献进行专利挖掘。大凡专利技术,往往离不开现有技术的支撑,专利的新颖性和创造性要求,其根本就在于要求该技术创新现对于现有技术所取得的技术进步和技术贡献,可见,在专利挖掘中,一定要立足于现有技术,找出创新的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的差异,并聚焦此差异,确定技术创新方案对于现有技术的真正贡献。

3、从培育完善专利组合的角度进行专利挖掘。专利挖掘并不仅是对散落整体技术解决方案之中、具有实质性技术贡献的孤立技术点的挖掘,更重要的是通过全面充分的挖掘,培育建立起相互支持、相互补充的专利组合。


 

版权所有:天津润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